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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培正学院关于做好2024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

各二级学院:

根据《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(修订版)》的通知》(穗人社规字〔2022〕1号),将组织开展2024届毕业生在穗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,符合相关条件的2024届毕业生可申请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3000元,具体如下:

一、补贴对象

1.应届毕业生(即2024届毕业生);

2.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;城乡困难家庭(低保家庭、残疾人家庭、脱贫人口家庭、特困职工家庭)成员,特困人员,残疾人。

二、补贴标准

每人3000元(一次性补贴)(已申领过该补贴的不能重复申领)

三、困难情形证明(提供以下四项其中一项便可)

1.学生父母一方持有城乡低保证/残疾人证/残疾军人证/特困职工证;

2.学生本人持有城乡低保证/残疾人证/残疾军人证/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

3.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:申请人本人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材料;

4.脱贫人口家庭:若属于脱贫人口家庭,学生无需提交纸质证明材料。如入学前户籍属于广东省外脱贫人口对象,请填写《申请核验省外户籍脱贫人口家庭学生名单》(详见附件3),如入学前户籍属于广东省内脱贫人口对象,请填写《申请核验省内户籍脱贫人口家庭学生名单》(详见附件4),各二级学院请在7月20日前将名单汇总后发送至黄文婷老师处,学校统一收集名单后,由市高指统一进行核验。

四、所需材料

1.《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》原件

2.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(原件学院查验,复印件上交)

3.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(原件学院查验,复印件上交)

4.学生本人社保卡复印件(社保卡应为广东省内社保卡)。

5.国家助学贷款(含生源地助学贷款)合同原件及复印件(原件学院查验,复印件上交);或城乡低保证、特困职工证、残疾人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(原件学院查验,复印件上交)

注意事项:每页材料须由申请人亲笔签名确认。

五、申领流程

1.即日起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如实填写《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》(见附件一)并提交相关证件材料至所在学院,毕业生提交材料的最终截止日期为8月31日,逾期将不再接受申请;

2.9月5日前各学院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。

3.各学院须在9月5日17点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以下材料交至招生就业处黄文婷:(1)《求职创业补贴导入模板》电子版和纸质版(加盖学院内部章);(2)学生《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》原件纸质版;(3)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。

4.招生就业处复审并将于2023年9月11日--9月15日公示学校初审名单,公示后上报至市高指中心进行复审。

5.相关部门终审并确定享受补贴人员名单。

6.补贴发放时间以市高指中心发放时间为准。

广东培正学院

2023年7月13日